本篇文章1269字,读完约3分钟

1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企业破产清算、重组和解应当按照企业制度执行;对于那些无望扭亏为盈、失去生存和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应该打破障碍,按照司法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全面清查破产企业财产,清偿破产企业债务,取消破产企业法人资格,妥善安置人员。

以市场化破产新体系消除经济肿瘤

在经济低迷的背景下,随着去杠杆化和去产能化的推进,企业破产和市场清算无疑将迎来一波高潮。目前,各方面的准备工作还很不完善。未来几年将是破产制度建立的关键时期。

以市场化破产新体系消除经济肿瘤

也许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缓慢。长期以来,人们误解了破产的概念,缺乏常识。党政官员普遍对破产制度有深刻的误读。有人认为国有企业的破产重组是“无脸的”,甚至对破产重组有抵触情绪。

以市场化破产新体系消除经济肿瘤

僵尸企业就像经济肿瘤,吸收经济资源来养活自己,却不创造财富和价值,这在当前的中国经济中非常普遍。显然,我们必须坚决清理僵尸企业,清理市场,使经济体系能够迎来新的活力。对付僵尸企业的关键是破产。

以市场化破产新体系消除经济肿瘤

破产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伴随着高昂的交易成本,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作为支撑。原则上,市场经济运行所需的法律结构由三部分组成:市场准入法、市场运行法和市场退出法。市场准入法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资格,保障了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基本信用形式;市场运行法规定了市场竞争的行为规则;市场退出法是破产法,它解决了当市场主体遭遇竞争失败时,如何以对整个经济危害最小的方式退出市场或实现重生的问题。这三个层次的法律体系构筑了市场经济的信用平台。

以市场化破产新体系消除经济肿瘤

近年来,由于僵尸企业现象突出,破产工作扭转了前几年的沉闷和低迷状态,并有加速的趋势。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为依法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加快破产清算案件的审理”,“要尽可能多地进行并购,减少破产清算,做好职工安置工作。”要严格控制增量,防止新的产能过剩”。今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至少有一个中级法院设立清算破产法院,省会和副省级城市的中级法院应当设立清算破产法院。8月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全国第一家破产法院(执行法院)。

以市场化破产新体系消除经济肿瘤

目前,破产制度还存在许多不足,需要加快完善。例如,在运行中存在大量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政府对破产市场化运行机制的干预程度过深(本《意见》明确指出政府不承担全部损失责任)。此外,我国市场经济对个人破产、机构破产和其他市场主体破产没有规定,这是明显的制度缺陷。

以市场化破产新体系消除经济肿瘤

供应方结构改革的重点是提供以市场为导向的制度供给。这些制度包括新的财税制度、金融制度、户籍制度、生育制度、农地流转制度、养老制度等。在这些制度中,以市场为导向的破产制度是最重要的,因此一些学者形象地称之为“经济宪法”。

以市场化破产新体系消除经济肿瘤

在《意见》发布的同一天,连续九次拖欠债务的东北特钢正式进入破产重组程序。这意味着这个连续拖欠公司债券达10亿元的大型国有企业已经正式进入破产重组程序。地方大型国有企业首次公开宣布以市场化的破产重组方式解决债务问题,这是破产理念上的一个里程碑和突破。如果我们能够真正贯彻“市场化、法制化”的理念,无疑可以为破产工作提供借鉴和积累经验。

标题:以市场化破产新体系消除经济肿瘤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28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