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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全市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治区工商局关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会议精神,学习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知识,部署全市近期开展的主要工作。会议决定,从现在起,全市将与全国同步启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大大降低公司设立门槛,回归市场和市场主体。

赤峰市全面启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放宽注册资本的注册条件。根据改革方案,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除法律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有明确规定外,股东(发起人)独立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并对出资不完全承担法律责任。今后,公司的实收资本不再被视为工商登记项目。公司注册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从具体的角度来看,有三个明显的变化。市工商局的相关人士表示,首先是没有最低线。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决定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同时,截止日期要求已经取消,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不再规定。放宽出资方式,不再限制全体股东(发起人)初始出资比例和全体股东(发起人)货币出资比例。

赤峰市全面启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激活新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后,新版营业执照也将同时推出。最大的亮点是新版营业执照将增加一个二维码来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公众可以通过二维码查看企业的详细信息。据了解,目前我市不采取强制换证程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除外)在换证后直接发放新的营业执照。

年检改为年报制。今后,我市将停止企业年检,用企业年报公示制度取代企业年检制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包括股东(发起人)的出资、资产等内容。未在规定期限内公布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其载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系统的业务例外清单。企业一旦连续三年被列入业务例外名单,将永久列入业务例外名单,并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改革个体工商户检查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年报制度的探索。

赤峰市全面启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此外,改革后,居住(营业场所)的登记程序已经简化,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交合法使用证明来登记场所。

目前,我市工商部门正在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的登记材料规范和文件,积极修订和印制全新的工商登记操作指南和表格样式,并开始调整现有的准入制度和网上登记大厅制度。(记者蔡鹏飞)

标题:赤峰市全面启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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