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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立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制度缺陷,甚至出现腐败现象;科研项目管理成本预算复杂且不合理,束缚了科研人员的手脚]

“全面取消人工成本比例限制,下放部分科研项目预算调整审批权,切断科研管理的繁文缛节”,研究人员收到了国务院的“红包”。

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将惠及7个群体,其中研究人员1人。

“对科研人员的激励计划涉及到最基本的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而不能简单地谈论收入。每个科研单位都有自己的特点,不能一概而论,但至少国家现在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正在推动改革。”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前常务副院长王元在接受《中国商报》采访时表示。

科研人员薪酬改革:等待可操作性措施

现有科技资源分布不均衡。东部地区通常有几十个项目掌握在知名专家手中,但由于时间和能源问题,这些项目无法完成。相反,中西部地区的研究人员很难得到一个项目;项目立项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制度缺陷甚至腐败;科研项目管理成本预算复杂、不合理,束缚了科研人员的手脚。

科研人员薪酬改革:等待可操作性措施

上个世纪以来,科研体制全面改革,基金制、合同制和同行评议制相继出台,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999年,项目制开始试行。作为一项合作,财政部、科技部等四个部门出台了《国家科研计划实施与管理条例》,其核心是资金管理。

科研人员薪酬改革:等待可操作性措施

“中国科研体制的改革一直在修修补补。目前,关键是要让每个科研机构都知道自己的使命。”王元说。

《科研人员激励计划》将通过完善工资水平确定机制、完善科研项目及其资金管理、完善绩效评估和奖励机制来激励科研人员。

复旦大学教授陈良姚在接受《中国商报》采访时表示,国务院的意图是好的,但仍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目前,还有许多多年遗留下来的问题没有得到认真研究和解决。同一个单位的明暗收入差距可以达到几倍甚至几十倍,这与实际贡献严重不符。解决问题的短期激励机制会导致长期困难和更多更难纠正和克服的问题。

科研人员薪酬改革:等待可操作性措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这些影响我国教育和科技长期健康发展的薪酬分配制度和问题,政策要系统合理。教育科研单位的在职(官)人员,除了合理的工资外,还应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从根本上杜绝多劳多得的现象。”。陈良姚说。

科研人员薪酬改革:等待可操作性措施

一位仍然困惑的研究员说,当工资总额被批准时,机构中的员工不能拿走研究基金中的劳务费,但工作的是机构中的员工。在工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这种激励很难形成。此外,科学与工程的科研成果容易量化,而社会科学研究难以量化。如何验证其科研价值?“科研体制的改革必须在它建立之前就被打破。如果不打破,改革将是无效的”。

科研人员薪酬改革:等待可操作性措施

对于这个问题,陈良姚认为,社会科学成果的认可周期很长,有许多参数和模糊的界限。如果你不能集中精力做研究,有效地解决问题,并分心去赚取额外的钱,许多所谓的成就就没有实际的转化意义,也经不起社会实践的考验。为了支付这些研究人员的生活费用,社会需要付出很多,要么从他们自己的单位,要么通过复杂的方式和手段。结果,社会和研究者的精力和注意力分散,效果很差,这也是学术腐败的经济根源。

科研人员薪酬改革:等待可操作性措施

“如果政府只是发出一些指导性的意见,而不下定决心去解决一些核心问题,比如中国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薪酬模式,可能会产生一些短期效应,但不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没有透明度。”陈良姚说。

标题:科研人员薪酬改革:等待可操作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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