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22字,读完约3分钟

人口老龄化作为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对养老保障体系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是,为了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政府应在养老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之间寻求平衡,同时更加注重为人民提供基本保障,将公共资源向贫困弱势群体倾斜。然而,市场应充分发挥其效率优势,建立以社会保险制度为基础、社会救助为支撑的多元化养老保障体系,以满足包括商业保险在内的市场多元化需求。为了促进养老保障的市场化发展,各国政府最常用的激励政策是税收激励,中国也不例外。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是一种强有力的尝试。

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税延养老”不可缺席

在中国的“三大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第一大支柱是政府的“自下而上”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大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个支柱是个人商业保险。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基本养老保险的第一支柱已经不堪重负,平均替代率(养老金/退休前工资)已经进入下行周期,因为老年人口比例不断上升,历史缴费差距过大加重了财政负担,员工工资增长率远高于养老金增长率,长期以来资产投资收入偏低。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覆盖率低,短期内难以改变。然而,平均替代率的下降使政府意识到养老问题的严重性和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的巨大潜力。因此,自2014年以来,中国实施了基本养老保险免税政策,同时增加了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延期纳税政策。

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税延养老”不可缺席

事实上,中国各行各业已经讨论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很多年了。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及时开展个人递延所得税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开展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有专家表示:“税收递延优惠政策是一种倾斜政策,它不仅涉及宏观层面的税收损益平衡,还涉及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在政策出台之前,有必要对实施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有关部门一直在研究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的改革方案,但却迟迟没有进行。

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税延养老”不可缺席

在中国,2009年首次提出了个人所得税递延养老保险。国务院在《促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文件中,明确提出探索发展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所谓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是指当个人收入被用于购买商业补充养老保险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延期,直至保险费被提取。这可以稍微减轻个人的税收负担,并鼓励个人参加商业保险,从而提高未来养老金的质量。据记者了解,对个人信息和演绎内容的研究将成为下一步改革的重点。

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税延养老”不可缺席

作为缓解政府养老压力的重要补充,递延养老保险鼓励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养老。在谈到对保险业的影响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室主任田辉说:“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的发展有利于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目前,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在我国养老体系中的实力仍然很弱,而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将极大地刺激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发展,从而弥补养老体系的这一不足。如果政府能够通过税收优惠支持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它将真正成为整个养老体系的支柱之一,而不仅仅是一种补充。在国外,税收优惠是商业养老保险的重要推动力。”

标题: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税延养老”不可缺席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3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