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83字,读完约3分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重大事件的策划,自2016年2月22日开市以来,已申请暂停公司股份,并于2016年2月29日申请继续暂停,并发布了《关于继续暂停重大事件的公告》。2016年3月7日,公司确认计划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发出《暂停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通知书》。本公司于3月12日、3月21日、3月28日、4月11日、4月18日、4月25日、5月3日、5月9日、5月16日、5月30日、6月6日、6月14日、6月21日、6月28日、7月5日、7月12日、4月5日披露了《关于暂停股票购买资产期满后申请继续暂停交易的公告》,5月23日、8月19日披露了《关于暂停公司股票交易的即时公告》。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201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珠海银龙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银龙”或“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票以收购其持有的珠海银龙100%股权,以及向包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8家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以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等事宜的相关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在wwwinfo上发布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过渡期后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特快列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交所(2015)2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交所将在事后对公司重组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后通知复牌。2016年8月25日,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珠海格力电器有限公司重组询证函》(许可重组询证函[2016]55号)(以下简称“询证函”)。针对询证函中提到的问题,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落实并逐项回复。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解释批复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将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重组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参与重组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商务部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交易是否可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商务部批准参与重组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最终审批时间未定。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最近,公司关注了一些媒体对公司未来五年的产品销售和利润规划的报道,2020年的储能业务销售额为800万瓦时,新能源乘用车销量为20万辆。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关于目标公司未来的利润规划和预测信息,请在本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在wwwinfo上发布的《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交易》和《珠海银龙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公告和披露文件中披露。 与拟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筹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交易相关的股权评估项目”目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市场状况、行业竞争、管理水平等的变化。 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提醒投资者注意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在此郑重提醒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wwwinfo。请根据公司在上述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上披露的信息进行理性分析和投资,并关注投资风险。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特此宣布。

珠海格力电器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八月二十九日,十六日

标题: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50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