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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37年第一部关于公共住房的法案颁布以来,公共住房成为美国政府处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第一手段。 但是,大规模公共住宅建设带来了贫困集中、种族隔离、住房闲置率高、环境衰退、毒品暴力泛滥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这些城市的分化和隔离问题,反而促使了混居思想的提出。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混合居住政策作为应对居住隔离问题的比较有效的战略陆续实施,至今仍代表着美国住房政策的迅速发展方向。

美国公共住宅的第一居民是因没有支付能力而接受政府补助的低收入者。 由于财政压力,项目的运营一般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市场的配置机制。 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的公共住宅基本上位于开发价格低的地区,即以往低收入阶层集中的地区,以及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水平下降,到达可能性参差不齐的地区。

而且,随着郊区化和内城的衰退,美国内城贫困的优势越来越显现。 这使公屋居民远离就业岗位,进一步减少了就业机会。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公共住宅就像“过滤器”,使弱势群体大规模集中在一个地方。 另外,大规模公共住宅建设给政府带来了很大的财政负担。

各种问题的出现和蔓延,美国联邦政府开始反省原来的住房政策,开始了一系列的调整。 1974年,住房和社区发展法案的通过表明美国联邦政府大规模建设公共住房的计划暂时告一段落。 美国的公共住房政策向住房索赔人提供补助金开始了战术调整。 从所谓的“砖补助金”转向了“头补助金”。 进入20世纪90年代,美国通过专业政策,将以穷人为中心的邻居重新设计迅速发展为混合收入住宅,提供住房优惠券,使低收入家庭可以在个人住宅市场租赁住房。 这项政策被称为美国住房史上第一项大规模公共住房更新政策。

进入21世纪,奥巴马政府进一步提出了“选择性近邻计划”,通过与交通、教育、司法、民政等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应对住宅衰退、犯罪、教育前景缺乏、经济联系等挑战,使家庭和社区相互关联, 除了将衰退的公共住宅更新为节能的混合收入住宅外,“选择性邻居”计划还以更新居民和社区为核心目标,显示了更全面综合的政策方向。

美国的混居政策大致遵循两种逻辑。

一是在供给方,即非贫困地区迅速发展小规模公共住宅,也被称为分散的公屋。 这种方法可以进一步细分为贫困的空间分散和问题公屋再生两个方向,即以人为基础的战术和以地为基础的战术。 一方面将贫困家庭转移到非常简陋的附近,另一方面对简陋的附近实施更新改善,鼓励中产阶级移民,谋求社会融合。

另一种不是直接提供公共住宅,而是在以房票的形式给低收入者住房补助金,鼓励在非贫困附近租赁的诉讼方发生。 比较起来,这种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打破社会制约。

目前,中国各地公共住房政策以建设中低收入阶层的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为主,使用住房补贴的相关措施还不是主流。 在今后的政策讨论中,有必要从诉讼的立场制定实施相关政策的条件。

另外,近年来,在商品房项目中“建设”“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宅在很多省市已经成为现实。 例如,上海必须规定土地新转让、开发建设商品住宅的建设项目,以建设项目住宅建筑总面积的5%以上的比例建设经济适用房等保护性住宅。 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关注居住融合以外的居民社区融合问题。 进而要进行战略跟进,推进不同阶层的交流,真正实现以居住融合促进功能互补、利益互利的社会融合和城市和谐的迅速发展。

(作者:易虹华东师范大学经管系)

标题:“公共住房建设为何要采取“混合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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