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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明确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在2万元至3万元之间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在接到通知后,柯奇国家税务局将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推进小微企业免税。

我局组织税务人员研究近期发布的《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及相关政策解释,认真了解和掌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和依据,准确掌握征管内容、审批程序和时限,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加强宣传。通过旗分局官方平台、短信平台、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方式,认真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标题:李克强国家税务局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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