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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沁旗环保局继续保持监督整治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强污染源控制,从加强饮用水源管理、加强工业企业监管、整治空气污染三项措施入手,保护碧水蓝天。

科尔沁旗环保局保护碧水蓝天的三项措施

加强对全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监督完善水源标志和警示标志的设置,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严格控制准入审批。

科尔沁旗环保局保护碧水蓝天的三项措施

加强工业企业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管理项目,责任到人。对违法企业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和黑名单制度,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科尔沁旗环保局保护碧水蓝天的三项措施

加强空气污染的防治。确保新天山水泥集团和山水水泥集团生产线脱硝设施的稳定运行。督促东暖热电和长城热电新建脱硫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城市地区禁止使用10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一年内安装了50台油烟净化器。(驻地记者姜淑娟通讯员王华)

科尔沁旗环保局保护碧水蓝天的三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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