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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嵩山区医疗保险中心以提高经办能力为重点,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服务群众为目标。在认真落实便民惠民服务措施的基础上,着力创建文明城市,加大硬环境和软实力建设力度,着力改善服务环境和窗口服务水平,引领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嵩山区医疗保险中心首创城市工作服务

增强意识,每个人都参与共同创造。中心多次召开动员大会,确保人人行动,欢迎对创建工作一流、环境整洁、服务优质、形象良好的国家文明城市的评价。该中心专门制作了《松山医疗保险中心业务处理文明用语》,并分发给每位员工,以确保目标明确、责任明确。同时,收集和总结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简化工作流程,统一常见问题的答案。加强内部业务沟通,统一外部回应口径,方便回应公众咨询。此外,中心还制定了值班表,并安排专人负责每天的清洁工作,以进一步改善硬服务环境,确保办公服务场所整洁、文明、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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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便人民、造福人民的措施。为进一步改善参保人员待遇,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区医保中心调整了一系列医疗保险政策: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医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在职职工统筹基金统一支付比例为85%,城镇纳入慢性肾功能衰竭(失代偿期)、子宫内膜癌、乳腺癌、前列腺癌等四种疾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2016年取消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实行上年预交制;城镇居民生育费用固定结算,自然分娩1000元,剖腹产1500元;在医疗监管方面,出台了《两个定点单位管理办法》和《两个定点单位考核评分标准》,形成了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开展六心服务,提升形象,帮助创造。我们要把真诚帮助和文明服务的理念融入窗口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为参保人员提供六项服务,即让业务工作更加精细化,让窗口服务更加舒适化,让咨询行为更加满意化,让参保人员更加无忧化,让医疗保险管理更加贴近人心化,让民生工程更加无忧化。同时,对于符合政策的,要坚决做到,手续齐全,立即办,情况相同,统一办,合作办,不能靠库房解决,树立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的理念,积极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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