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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洪山区纪委了解到,自中央政府提出落实两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来,特别是自治区纪委将洪山区确定为完善党和政府监督措施的试点后,该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加具体化、制度化,不断带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

赤峰市红山区实施“两个负责”开创新模式

今年3月,全区整合了原《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和《部门级领导干部承诺书》,实施了《廉政建设签注制度》,开创了以一线三点为主要抓手,落实两个责任的廉政建设新模式。

赤峰市红山区实施“两个负责”开创新模式

为防止主体职责重叠,各区在没有党委(党组)的直属部委局和群众团体中实行行政首长和主要负责人对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制度,确定了65个试点单位和86名党政主要负责人,逐级分解职责,延伸了责任分解链,并按程序签署和认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时,必须做到全覆盖、零遗漏。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责任书中没有明确的任务和责任,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本区廉政建设责任的签署和认可制度主要围绕规范权力运行的主线,旨在明确权力清单、划定责任边界、明确廉政承诺。责任书不仅要有主要负责人签字,还要有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签字。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之间的连锁反应通过双重审查和双重签字激活,达到双重审查和双重签字的效果。

赤峰市红山区实施“两个负责”开创新模式

以三点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注制度的实施,实现了连锁分解和合同管理,为党风廉政建设开辟了新的双责模式。据了解,6月,该区与未能实施该制度的6名党政领导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和训诫会谈。截至7月20日,全区各单位共签署和认可了涉及三大问题的478个事项,全部由集体决策,党政官员坚持最后一个立场,公开行政,确保了权力的规范运行。通过层层传递压力,形成了良好局面,廉政建设两项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常驻记者聂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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