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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我市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城镇居民经营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十二五”期间,赤峰市城镇居民纯收入年均增长12.8%

根据赤峰调查组的抽样调查,2015年赤峰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纯收入为5153元,同比增长2337元,增长83.0%,年均增长12.8%,占可支配收入的20.5%,比2010年增长0.8个百分点。特别是2012年以后,赤峰市免除个体工商户各项税费,实施了一系列小微企业就业再就业和创业扶持政策,充分激发了民间资本的活力,使个体私营经济持续发展,促进了城镇居民经营收入的稳步增长。(记者李冯)

“十二五”期间,赤峰市城镇居民纯收入年均增长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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