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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权力的伟大之处在于它必须获得与之相匹配的权利,尽管在争取权利的过程中并不那么舒适和愉快。因此,地方铁路资本将成为推动铁路体制改革的力量之一,其作用不可低估。

以规制跟进深化铁路体制改革

关于改革的思考

Fansili

2016年版《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在原2004年版和2008年版的基础上,再次提高了铁路建设指标,同时也提高了各行业对铁路体制改革的预期。

虽然铁道部在2013年的撤销打破了多年来政企分开的堡垒,“中国铁路总公司并没有被剥夺一些政府职能,而是拥有了企业主体的法律地位,手中握有政策和市场两张牌,进一步强化了其在行业中的垄断地位。”

以规制跟进深化铁路体制改革

如果政企分开后没有进一步的监管,进一步深化铁路体制改革的可能性就不存在;在不透明的监管下,各种资本进入铁路的意愿大大降低,铁路建设资金紧张的局面根本无法解决;在法规不明确或执行不力的情况下,其他铁路企业与中国铁路总公司仍是不平等的企业。完善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空的当务之急。从深化改革的角度来看,铁路下一步最重要的无疑是完善行业监管,建立公平开放的铁路市场竞争体系。作者总结了以下几点。

以规制跟进深化铁路体制改革

首先,确立铁路网互联互通的原则。目前,中国铁路总公司实际上控制着全国的公路网。如果不允许其他铁路运输企业进出线路和通行车辆,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将无法进行正常的运输生产。因此,有必要在法律上明确互联互通的原则,明确任何铁路企业都应向其他铁路企业开放线路,以确保路网的统一性和畅通性以及路网的完整性。违反互联互通原则,限制其他铁路运输企业进入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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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铁路经营收入的清算包括中国铁路总公司内部企业之间的清算,以及其他铁路运输企业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收入清算。目前,中国铁路总公司是主导公司,在清算中不能很好地履行其义务,导致其他铁路企业的收入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现金流和经营活动。因此,建立铁路企业间的收益清算规则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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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在合资铁路的管理中,当地的资产和利益得不到保证。由于我国铁路行业是垄断行业,合资铁路虽然是独立的法人和市场主体,但很难真正享有资产处置权和利润权,合资铁路公司的权益不时受到侵害。同时,合资铁路的公司治理结构难以真正发挥作用。虽然各合资铁路公司已基本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但大多数合资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都流于形式,有些合资公司甚至每隔几年开一次会。因此,1998年1月16日颁布的《合资铁路公司国有铁路股权和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1999年4月26日颁布的《合资铁路公司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应尽快修订。上述法规严重滞后,不能覆盖当前铁路建设和运营的实际情况。甚至在2014年,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了《中国铁路合资铁路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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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自2006年以来,铁道部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的委托管理,并强制对大多数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的合资公司进行委托管理。由于政策的不完善和约束机制的缺乏,大多数合资铁路在接受委托管理后,不仅未能满足运量增加、成本降低、效益增加的预期,而且经营利润大幅下降。许多地方铁路合资公司的高管呼吁中国铁路总公司停止对合资铁路的运营模式实行“一刀切”的委托管理模式。

以规制跟进深化铁路体制改革

政企分开后,监管跟进是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关键,但铁路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其改革路径应遵循“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从短期来看,铁路改革在政企分开方面有很大潜力。如在国家铁路管理部门和铁路企业之间建立相应的铁路运输生产协调组织,在铁路运输企业之间建立由铁路运输企业组成的行业自律组织来协调运输生产。其基本功能应该是协调企业之间的关系,包括产能调度和收益清算。这种组织结构不仅能满足市场需求,还能增强企业间的业务合作。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不参与或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真正把市场职能交给市场去解决。

以规制跟进深化铁路体制改革

目前,铁路系统的改革需要从总体上进行设计,而不是一分为二。

作者坚信,资本权力的伟大在于它必须获得与之相匹配的权利,尽管在争取权利的过程中并不那么舒适和愉快。地方铁路资本将成为推动铁路体制改革的众多力量之一,其作用不可低估。

标题:以规制跟进深化铁路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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