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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16年3月16日在赤峰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会议提出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审定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峰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议批准赤峰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峰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批准2016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规(草案);补选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赤峰市人民政府市长、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委员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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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6年3月8日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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