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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低温液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决定本次发行股份为2000万股。本次发行将于2016年8月10日(交易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内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1)发行流程、认购、支付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请注意: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所有股票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线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6.67元/股。根据该价格,投资者将在交易日(2016年8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购买,并使用网上市值购买方式。投资者在网上认购时不需要支付认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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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投资者应独立表达购买意愿,不得委托证券公司代为购买新股;

4.投资者购买新股并中奖后,应按照2016年8月12日(t+2)发布的《成都低温液化设备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创业板网上定价发行获奖结果公告》履行支付义务。t+2期末,成功投资者应确保其资本账户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成功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处理无效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当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少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暂停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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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在线投资者在12个月内连续三次中标,但未全额支付,则他们可能不会在6个月内参与新股认购。

(二)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此事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入作出了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相反的说法都是错误的。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认真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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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股票将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较高。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高操作风险和高退市风险的特点,投资者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和发行人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在制度和规则上有所不同,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没有得到正确认识,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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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投资者必须仔细阅读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8月8日(t-2)指定的网站(巨潮信息网,wwwinfo网站;;中国证券网;;中国证券网,网站wwwstock;证券时报网;;成都低温液化设备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中国资本证券网站(www.ccstock)和发行人网站(www.chengduair)披露的“重大事件提示”和“风险因素”部分,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种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受政治、经济、行业和管理水平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由此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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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c34)。截至2016年8月5日(t-3),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最近一个月公布的c34“制造业”中“通用设备制造业”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7.75倍。发行价格16.67元/股对应的2015年发行人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稀释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请投资者参考决策。关于此次定价的详细分析,请参见当天发布的《成都低温液化设备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创业板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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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发行可能存在上市后低于发行价格的风险。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所蕴含的风险因素,知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投机。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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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次募集投资项目发行人计划资金需求为4.467亿元。按照每股16.67元的发行价和2000万股的发行数量计算,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334亿元。扣除发行人预计承担的发行成本3610万元后,预计净募集资金为2.973亿元。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募集投资项目的资本金要求。本次发行存在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增加的风险,这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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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将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投资者应关注上市首日股票发行量增加带来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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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时,只能使用一个具有市场价值的证券账户。本次发行中,如果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认购同一新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该投资者的第一个市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证券账户的认购作为有效认购,其他认购无效;每发行一股新股,每个证券账户只能购买一次。如果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新股认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投资者的首次认购确定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有效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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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本次发行前股份的限售期,关于限售期的承诺和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限售股安排是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稳定的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愿做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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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投资者必须关注投资风险。本次发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暂停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暂停发行的原因:

1.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少于公开发行数量的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会后事件;

3、中国证监会责令暂停。

暂停发行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发行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时重启发行。

(12)如果发行成功,发行人的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不能同步提高,将对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指标产生负面影响,也将对发行人的资金管理运营和内部控制提出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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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发行后必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方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未获批准,本次发行的股票将不上市,发行人将按照发行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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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投资价值并分享发行人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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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本次投资风险专项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所蕴含的风险,并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发行和购买。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发行人:成都低温液化设备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9日

标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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