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40字,读完约2分钟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通过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共同努力,加强了自身建设,上诉率和发回重审率明显下降。截至2014年底,连续三年被评为自治区法院系统行政审判单项考核第一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赤峰法院行政审判获“三连冠”

强化制度约束推进依法行政。2014年初,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和实施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机制的规定》,要求公安局长出庭应诉,公安机关为被告,法院将向公安机关提供该类案件的全部审判视频,供学习和观看。2014年3月29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原告李不服旗公安局治安处罚一案时,旗公安局局长按规定亲自到庭应诉,市公安局组织全市近200名警察局长、指导员参加。虽然这是赤峰法院行政审判实践中第一个警察局长亲自出庭的案例,但这种做法将成为今后行政审判的新常态。结合工伤认定案件、交警执法案件和房地产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的事实,劳动保障、交警、房管等部门及时召开了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交流会议,最终统一了执法标准,印发了会议纪要,供全市有关部门参考。在此基础上,出版了《行政审判通讯》和《行政审判白皮书》,对行政执法起到了纠正和指导作用。

赤峰法院行政审判获“三连冠”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自2013年起,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分析会,两院共同分析案件退回的原因,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2014年,组织了7次观察审判,由主审法官主持,由其他法官现场审查,并由所有成员在法庭结束后审查。积极查处审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效提高法官驾驭审判的能力和审判工作水平;积极探索司法为民服务和司法公开的新举措,相继出台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地方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同时,引入了行政案件陪审团参与制度。2014年,我院行政案件陪审团率达到100%。介绍了院长亲自办案制度,潘永如院长亲自审理了13起行政案件,并与分管行政审判的副院长谭玉才一起到现场协调了多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赤峰法院行政审判获“三连冠”

经过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不断改革、创新和努力,行政审判工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2014年,接收病例数同比增长145%,占全区病例总数的三分之一。所审理的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或经上级法院修改,也无一提出重审,为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与和谐做出了贡献。(记者张彦博)

标题:赤峰法院行政审判获“三连冠”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3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