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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民生之本。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的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视察赤峰市就业和其他民生领域的指导精神。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指引下,我市围绕民生主线和人才优先,不断释放民生领域人才红利,在推进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为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

为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我市围绕2+12+5政策体系,出台了《赤峰市企业家创业补贴办法》、《赤峰市创业培训基地认证管理办法》、《创业城市验收办法》、《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形成了我市就业创业政策框架体系。2014年,城镇新增就业31700个,完成年度计划10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6%以内。 结合创建创业型城市,全市全面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建成赤峰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5个创业孵化基地(中心),形成全市创业就业格局,包括6个标准化联盟级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3个联盟级示范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2个自治区级示范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其中,孟东云计算创业孵化基地荣获国家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称号。进一步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79亿元。 以提高培训质量为重点,我市加大了职业培训力度。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技师学院,并被列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嵩山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和赤峰建筑工程学校也被提升为高级技工学校。该市有10,400人接受了就业技能培训,比年度目标任务多出104%。21000名农牧民接受了技能转移培训,106.9%的年度目标任务已经完成。在全面启动的春潮行动中,通过提高农村牧区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有效促进了本地转移就业、返乡创业和外出转移就业,扭转了我市农牧民技术技能培训下降的趋势,全市转移就业农牧民总数达到70万人,完成了102%的目标任务。 为了逐步完善项目的制度和机制,我市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加大了宣传力度,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我市也注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促进技能人才的持续增长。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2489人,职业技能鉴定通用岗位25358个,职业技能鉴定统一考试岗位4961个,专项能力鉴定374个。通过召开企业技能型人才评价现场会议,对企业技能型人才进行评价,进一步发挥企业作为技能型人才培养评价和使用的主体作用。 此外,结合实际情况,我市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制定并下发了《赤峰市被征地农牧民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被征地农牧民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范围。探索小微企业和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途径,首次制定了《赤峰市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因此,我市被列为自治区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试点地区。

标题:“民生红利”有助于赤峰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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