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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口若悬河,谎称自己可以经营廉租房,骗取他人12万元。8月29日,吴某被嵩山警方逮捕并绳之以法。
2013年5月30日,部分受害者向嵩山区公安局报案。根据受害者的描述,吴某曾告诉他们,他与松山区建设局的工作人员有关系,他可以在松山区的某个区买一套廉租房,租五年后成为自己的房子。然而,当他们支付了手续费后,吴某消失了。
经核实:2013年9月,犯罪嫌疑人吴某谎称与嵩山区建设局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可以在嵩山区民新家园小区为他人购买廉租住房。他诈骗方、茹、华共计12.45万元,并出具加盖赤峰市松山区经济适用住房办公室公章的假收据。2014年初,方等人多次向犯罪嫌疑人索要廉租房,而找借口推脱,随后关掉手机,失去联系。2013年6月30日,嵩山经济调查大队对吴某涉嫌合同诈骗案进行立案调查,并在网上进行追查。8月29日,吴某被嵩山警方逮捕并绳之以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标题:该男子谎称经营廉租房并骗取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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