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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内蒙古赤峰的检察系统仅使用了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不到十分之一的人力,处理了全区约七分之一的刑事案件、约八分之一的职务犯罪案件和约五分之一的诉讼监督案件。

赤峰开创“生态”检察工作新模式

“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重点防控影响社会稳定、影响经济秩序、影响绿色发展、激化社会矛盾的风险,体现检察工作在平安赤峰和法治赤峰建设中的价值。3月21日,赤峰市委书记毕立夫到市检察院调查指导工作时,检察长陈亮作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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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今年1月至9月,全市依法批准逮捕1219名犯罪嫌疑人,起诉2606人。以人民和平需要为导向,严厉打击涉枪爆炸、抢劫诈骗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依法追究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50人,盗窃、诈骗等犯罪嫌疑人479人,毒品犯罪嫌疑人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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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面广,赤峰市检察院及时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惩治非法集资犯罪工作的意见》,综合运用打击、保护、预防和监督等手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今年1月至8月,有70人被捕,135人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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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检察院着力构建“专业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管理”的生态检察模式,重点关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加大公益诉讼案件追踪力度。目前,已向自治区法院报告了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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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王荣丽表示,2015年8月,旗畜牧局前、后两队11人在处理一起乡镇良种站案件时,参与了一起牧民肉牛补贴650万元集体腐败大案,并对当时任副司级领导的局长提起了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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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今年1-9月,赤峰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378条,立案77件,160人,其中重大案件16件,30人;县级重大案件2件,3人;重大渎职侵权案件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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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赤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教育基地被评为“全区廉政教育基地”,今年4月,全区第一个网上预警教育基地建成,并在现实生活中复制,实现全天候预警教育。结合办案和预防,达到了查案、教育、治一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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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将预防职务犯罪列为各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加强惠民工程和最高检查及自治区医院监管的重点项目的预警和防控;积极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惠农工程预防调查。赤峰市检察院提交的《赤峰市2015年职务犯罪调查、发展趋势及预防措施综合报告》被内蒙古自治区研究所评为“十大年报”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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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检察院体制改革后,86.8%的人员参与办案,比改革前增加11个百分点,形成了以检察人员为核心的办案单位。检察官宣誓就职后仅一个月,他就处理了600多起案件,其中584起由独任检察官裁决,35起由检察长和副检察长直接处理,平均处理时间缩短了9.8天;反贪局总检察长案件处理小组已立案40多起,超过上半年案件处理总量的60%。办案质量和效率稳步提高,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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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学院改革过程中,我们抓住了四个关键环节:选择责任、授权责任、提升责任、组织责任。医院改革办公室主任崔告诉记者。

赤峰检察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以一支强大的检察队伍确保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抓队伍、带队伍、促业务、创形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的新举措,努力提高检察人员创业的积极性,为检察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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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内蒙古年度工作考评中,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记录了集体三等功。在20个内部机构中,有14个部门在全区排名前三,其中公诉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院和检察上诉检察院等7个部门排名第一,近年来取得了最好的成绩。医院政治部副主任王琦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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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建设工作会议和第六届全国基层检察院先进表彰大会。宁城县检察院成为继敖汉旗检察院和元宝山区检察院之后的赤峰市第三个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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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赤峰市检察院提出了全市基层医院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18年,全市所有基层医院将跻身“八型”建设示范医院行列,其中80%将跻身全区“八型”建设示范医院行列,全市基层医院建设将走在少数民族地区前列。(记者严爱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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